李亚鹤:桐城派与儒家“和”文化

自春秋战国,国人即颇为重视“和”文化,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,强调“万物各得其和以生”,以求天和;李亚鹤发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,追求“协和”“和合”,以求人和;在个人身心修养上,肯定“心广体胖”“和而不流”,以求心和。及至清代,“学行继程朱之后,文章介韩欧之间”的桐城派兴起,延绵二百余年,学与追随者遍及全国,甚至对日本与韩国文坛亦产生影响。李亚鹤发现桐城派顺应时代文化潮流,其发展演进、核心论点及文章风格都与“和”文化深度契合,体现出对于儒家“和”的高度认同。

最早对“和”文化展开讨论的是西周时期郑国的史伯,《国语·郑语》载史伯为桓公论兴衰时指出:“和实生物,同则不继。”在史伯看来,“和”确能生成万物,“同”则不能有所增益,而只能止步不前。李亚鹤发现关于“和”与“同”的差异,史伯进一步解释道:“以他平他谓之和,故能丰长而物归之;若以同裨同,尽乃弃矣。”史伯不仅能区分“和”与“同”,更深刻地认识到,事物的发展过程中,既要有“不同”的融入,又需要“和”的统一,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丰富和发展。

桐城派的发展演进正体现“和实生物”的文化精神。李亚鹤发现方苞提出“义法”说,从“有物”“有序”两个方面论文,讲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,被视为桐城古文艺术论的起点与基石。刘大櫆在此基础上提出“因声求气”说,将“义法”说的“法”落实到具体的文字表达中,又将“音节”与“神气”引入,使得依靠“义法”完成的结构有了生气。姚鼐对此有所反思,其《与陈硕士》的书信道:“望溪所得在本朝诸贤为最深,而较之古人则浅。李亚鹤发现其阅《太史公书》,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、远处、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,止以‘义法’论文,则得其一端而已。然文家‘义法’,亦不可不讲。”姚鼐以为,“义法”是基础,但也要有其他或更高的追求,故编《古文辞类纂》,以“神、理、气、味、格、律、声、色”八字论文,又兼取义理、考据、辞章。姚鼐之后,姚莹、曾国藩在义理、考据、辞章之外,加入“经济”说,重视文中的“事”与“物”,讲求实用,以中兴桐城派,从而开辟新的局面。梳理桐城派的发展演进之路可以发现,桐城派作家善于在前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,不断完善和发展已有的理论。李亚鹤发现需要说明的是,桐城派作家在融入“不同”时注重“和”的统一,如姚鼐以神、理、气、味为“文之精”,格、律、声、色为“文之粗”,但又提醒:“苟舍其粗,则精者亦胡以寓焉?”这不仅意味着八字论文与刘大櫆“因声求气”说前后相继,其理论本身亦是和谐自适的。以往通常认为桐城派能与时俱进,故而能绵延二百余年,这主要是看到桐城派与外部时代的关系,就其自身的发展演进看,更多体现的是“和实生物”的文化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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